勞動者往往是需要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,在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,里面有些是霸王勞動合同條款,需要勞動者謹慎的對待。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,那么霸王勞動合同條款有哪些呢?
一、霸王勞動合同條款有哪些
??霸王條款一:收取押金或扣押證件。
??少數用人單位利用勞動者求職心切的心理,在勞動合同中要求職工提供擔?;蛘咭远ń?、保證金、服務費、培訓費等名義向勞動者收取押金;或是扣押職工的身份證、學歷證書或暫住證、資格證書等其他能證明職工身份的個人證件,防止職工不辭而別。
??根據《勞動合同法》等法律法規,以任何形式向職工收取定金、保證金和抵押金,都屬于違法行為,職工都有權拒絕。如果已被收取押金或扣押證件的,職工有權在進入用人單位后隨時要求予以返還。
??霸王條款二:職工傷病殘亡概不負責。
??霸王條款三:提前離職收取違約金。
二、勞動合同補充霸王協議的法律規定有哪些
??1、勞動合同的霸王條款違反法律規定,屬于無效約定;
??2、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具備以下條款:用人單位的名稱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;勞動者的姓名、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;勞動合同期限;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;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;勞動報酬;社會保險;勞動保護、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;法律、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;
??3、勞動合同中有霸王條款,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,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整改,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,應當賠償;
??法律依據:
??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:
??(一)用人單位的名稱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;
??(二)勞動者的姓名、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;
??(三)勞動合同期限;
??(四)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;
??(五)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;
??(六)勞動報酬;
??(七)社會保險;
??(八)勞動保護、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;
??(九)法律、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。